切实解决了一批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环境法治行动有效推进。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滇池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抚仙湖保护条例》、《星云湖保护条例》,《杞麓湖保护条例》进入立法程序。省局与省检察院建立查处环境违法事件联席会议制度,与人行昆明支行、省银监局建立落实环境法规防范信贷风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约束机制。
继续开展“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31746人次,检查企业11055家次,查处违法企业110家,结案91家。对寻甸磷电公司等6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东川区域环境问题实施综合整治,对“两土”违法现象反弹的昆明、曲靖、昭通、红河4州市8个县(区)开展排查整改。落实全国“抓落实、促减排”造纸行业环保专项督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摸排157户造纸企业,依法处理5户制浆企业。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全年共征收排污费2.92亿元,超额完成年度征收任务。
加强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组织环评专项检查组,对3个州市10个建设项目开展环评专项检查。全年省局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85项,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77项,开展环保竣工验收63项,不予许可试生产4项,实施行政处罚11项;推进规划环评,组织流域水电开发规划环评审查7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2项,城市新区规划环评1项。中(国)瑞(典)环保合作规划环评的能力建设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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