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抓好各类绿色创建示范,绿色创建行动蓬勃开展。加快生态省创建工作,编制上报《关于加快云南建设生态省的建议》,组织开展生态省建设前期调研。推进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县建设,继西双版纳州、通海县、红塔区生态示范区通过国家验收命名后,澄江县生态示范区已通过省级验收并上报国家审批。在楚雄州和易门、峨山、通海、弥勒、澄江等县启动开展生态州、生态县建设;石林县长湖镇等3个乡镇申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富源县富村镇富村村申报国家级生态村已通过专家审查,申报省级生态乡镇的55个乡镇有43个通过评审。组织全省开展第二批省级和国家级“绿色社区”创建和申报工作,制定了“绿色酒店”创建工作方案和标准,在昆明、丽江、版纳等旅游城市开展“绿色酒店”创建试点工作;昆明市和玉溪市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取得了新进展。全省有3个社区,5所学校、5个优秀组织单位、14个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受到国家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