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稳步实施,环保工作的作用和重要性逐渐显现。为了更好地做好环保工作,切实提高各级环保机构的监管能力,云南省环保局决定创新工作机制,对州市环保局实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在27日的2006全省环保局长会议上,十六个州市与省环保局签订了“军令状”。
据悉,今年实行的环保工作责任制将主要从环境安全、环境执法、专项资金监管、排污费征收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考核和激励全省环保部门切实履行环境行政管理职能,全面提高环保系统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