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环保局长会议文件
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切实抓好环保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
省纪委驻省环保局纪检组长 李永清
同志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云南,推进《云南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今年全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提供政治保证,党组决定让我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特别是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个传达,并就全省环保系统今年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讲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强调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
今年1月5日至6日,中央纪委召开了第六次全会,胡锦涛同志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云南省纪委于1月12日至13日召开了五次全会,白恩培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两个会议的中心内容是强调: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7000万党员的大党来说,把全党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照党章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我们一定要从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这样的高度深刻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强调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 强调学习贯彻党章,是我们党总结自身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坚强保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章,始终把制定和完善党章、学习和贯彻党章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党章作为指引全党的旗帜和“根本大法”,为正确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胡锦涛同志指出: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历史和现实证明,执政党的建设和管理,比执政前要艰难的多,只有维护党章的最高权威,按照党章的要求教育管理党员干部,才能保证全党严格执行党的制度和纪律,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路线和纲领、党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集中表达了我们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为全面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提供了根本准则,只有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强调学习贯彻党章,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措施。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告诉我们,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的各项工作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把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好。这些年来,我们党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重要经验。但仍然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多发态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党内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去年全国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参加赌博、损害群众利益等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中共立案147539件,结案148931件,给予党纪处分的115143人,其中受到警告处分的44836人,严重警告的32289人,撤消党内职务的3173人,留党查看的10657人,开出党籍的2418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和由司法机关直接追究刑事责任的党员共计15177人。在行政监察方面共受理涉及到行政许可行为的投诉21010件,追究责任2845人。对115起特大事故作了调查和追究,对240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追究了责任。对违反政纪的案件共给予政纪处分49123人。云南省纪检监察部门去年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26459件(次),立案1741件,结案1781件,给予党纪处分1480人,其中撤消党内职务30人,留党察看169人,开出党籍733人,移送司法机关111人,同时为1627名举报失实的干部澄清了是非。行政监察工作上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给予行政处分的671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中的89名负责人给予了处分。这表明,反腐倡廉工作依然艰巨,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 所以,学习贯彻党章,既是着眼于历史经验的启示,也是着眼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更是着眼于未来事业的发展,一定要把这项重大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学习贯彻党章要着力解决好的主要问题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紧密联系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具体实际,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根据这一要求,当前学习贯彻党章中要着力解决好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前进的力量源泉。学习贯彻党章,首先要解决理想信念问题。从主观上说,放松世界观的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是一些人堕落为腐败分子的根本原因。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民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这必然会影响到党内,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面临新的严峻考验。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激励全体党员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强大思想武器,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当今世界的发展变化,通过认识规律保持清醒头脑,通过把握规律辨明前进方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确保在理想信念上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 二是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从近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大都是从道德品质上出问题开始的。因此,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实基础。一定要把加强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作为一个重点。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品行,而且关系党的整体形象。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对一些不良行为要及时进行告戒和处理,在单位真正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 三是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也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党章确立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各级党组和领导班子要坚决贯彻执行。要把弘扬民主作风与健全民主机制统一起来,既要求领导干部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意见,正确对待批评,虚怀若谷,从善如流,使党内生活更加生动活泼,又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制定和实施落实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议事和决策程序,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要把扩大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起来,既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又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 四是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就要严明党的纪律。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无法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完成伟大的历史任务。党章规定的各项纪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而最首要、最核心的就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如果党组织从政治上松懈了、涣散了,那么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都将无从谈起。现在,一些同志对讲政治的要求、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意识淡化了。有的人觉得,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是“硬”的,是碰不得的“高压线”,而政治纪律则是“软”的,触犯了关系不大。一些人对党的方针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甚至听信政治瑶言。要加大执行纪律的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党纪国法予以惩处。 五是进一步强化制约监督。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不受制约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一言一行必须受到党和人民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突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及领域的监督,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力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尊重和保障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要依照法律和规定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实行阳光下运作。发现党员和领导干部有放错误的苗条,要及时作出提醒,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千万不要等到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后再去查处。 六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把党章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归根到底要靠制度作保障。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不健全,这就使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有了可乘之机,需要通过改革和建立健全制度来不断加以解决。我们环保部门要不断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保证制定的各项制度行得通、做得到和管用。要着力加强制度的系统性,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重视基本的制度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重视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的配套,既重视党内制度的建立健全又注意与行政行为规定的协调配合,使各项制度彼此衔接、环环相扣,真正发挥制度的整体合力。
三、 认真抓好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
今年,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总要求是: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紧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和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全省环保系统要在学习贯彻党章中积极努力地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第一要务,切实抓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各项要求的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都强调,要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全省环保部门的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 “十一五”规划建议的要求,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监察力度。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确保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失误。 (二)严肃党的纪律,使党员干部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内法规作出处理。要加强纪律教育,使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都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清醒的政治头脑和纪律意识,坚持“四个服从”,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今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要一手抓树立正气,一手抓狠杀歪风,惩治腐败决不手软,同时决不让诬告者得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学廉、讲廉、守廉、述廉”。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今年对环保部门查处的重点是: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和环境保护工作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不适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要采取调离、停职、辞职、免职等组织措施。对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按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的规定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切入点,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尤其要针对行风评议和社会评议机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行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认真纠正环境监察和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第30号令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和廉政规定》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凡违反规定的都按国家总局同国家监察部制定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执行。要加强对环境安全的监督检查,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重大环境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去年来环境信访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而且越级访、群体访、重访多次发生。要继续建立和执行局长接待日制度,实行环境案件按级承办责任制,建立信访工作会议制度和重大信访案件督办检查制度,特别要严肃查处因严重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环境问题。 (四)增强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性,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级环保部门要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结合实际努力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要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尤其要发现和总结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中的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扬。要进行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真正做到办事公、作风实、为政廉,坚决克服吃拿卡要等问题。要严格执行《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及相关具体制度,努力使环保队伍不出或少出不廉洁行为。 (五)坚持制度和加强制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要坚持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有关制度,使关键事项和重要环节上不出问题。结合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各项财务的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行首问责任制,探索环保资金绩效和运行监督办法,完善环评审批监管、投资项目环评公示、重大投资项目环评论证、环评决策责任等制度,规范环评行为;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认真学习国家环保总局党组书记周生贤局长《关于党组班子建设的几个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做到让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得到及时、准确、真实公开;开展贯彻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和《国家环保总局六项禁令》情况的行政监察,开展对环境监管越权执法、不公正执法和环境执法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全面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各级纪委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中纪委的要求,云南省各级纪委今年要对环保部门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问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等三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中纪委驻国家环保总局纪检组要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对各级环保部门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进行专项检查。各级环保部门要全面履行环境监管的职责,以务实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环保工作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在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执法监察等方面创造新思路、新举措,开创今年环保工作的新局面,迎接和配合好纪检监察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