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罗秀全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石林县环保局近年环保工作情况作会议交流发言。 石林县环保局成立于1998年,现有干部职工23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坚持科学发展观,使环保工作出现崭新面貌,有力促进了石林“旅游立县、生态美县”战略目标的实施,促进了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一、实施巴江整治重点工程,营造优美人居环境
巴江,石林人民的母亲河。 属珠江水系南盘江左岸一级支流,自北向南流经石林县城,是石林县集灌溉、防洪、发电、城市生态环境调节为一体的多功能河流。也是石林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重点、焦点、难点和亮点。 2003年6月,石林县委、县政府根据已经确立的“生态美县、旅游强县”发展战略,决定实施巴江污染综合治理,并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巴江综合治理工程,力求通过生态工程和环境保护建设,使巴江流域的污染状况彻底改观,使之成为旅游观光型、城市休闲型、农业水利型、城市疏导型、城市排污型五位一体的河流,使石林县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同年11月,从石林南路巴江桥至东山路东山桥全长2300米的第一期工程正式开工,工程总投资概算6200万元。 为把工程建设成为全县的民心工程、廉政工程,环保局从整个工程招投标到工程结算,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程序。在一年多的工程建设中,工程管理人员放弃了双休日,早出晚归,天天坚守在工地,加班加点,全身心地投入到巴江工程建设中。 通过全局职工共同努力,经过一年多时间,就完成了整个工程建设,并于2005年11月通过了审计验收。治理后的巴江,点源污水得到了有效截留,污水不再流入巴江;防洪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绿化面积达11.53万平方米,有乔木74个品种,灌木57个品种,草坪地被5个品种,俨然一个人工植物园,加上320多盏流光溢彩的各式路灯地灯,完全达到了园林城市的标准。焕然一新的巴江沿岸成了居民们茶余饭后休闲散步的必然选择,成为石林县城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为石林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创建了良好的条件。
二、严格管理树形象
石林县环境保护局是行使政府环境保护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由于成立时间短,办公条件差,管理机制不健全,干部职工中存在思想不统一,管理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2003年3月,新班子组建后,针对存在的问题,从点滴入手,抓学习,强化宗旨意识;抓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抓服务,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首先加强职工的素质教育。在全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为落脚点,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把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神上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全体环保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其次是强化制度建设。针对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的实际,局领导班子以抓制度建设是根本,首先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实施综合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了科学决策制度、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并汇编成内部管理手册印发给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建立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管理的机制。其次是强化政务公开规范管理。推行环保政务公开“三有”、“三挂”、“七上墙”、“四定期”的规范管理制度,全面公开环保政务内容并上墙,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从人大、政协、企业、学校等社会各界人员中聘请了环保义务监督员10名,加大了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环保工作质量,建立和完善了环保政务公开工作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是第一执行人,环保义务监督员是第一监督人,职工和群众是第一评价人“四个一”管理机制。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通过政务公开和廉政制度的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坚决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强化制度管理,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全局形成了讲政治、团结干事,讲服务、执政为民,讲纪律、奉公守法,讲奉献、廉洁务实和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带出了一支为民、务实、高效的环保队伍。 为让石林人民呼吸到新鲜空气、吃上放心食物、喝上洁净水,全局开展“视形象如生命,视百姓为父母,你的需要就是我的服务,你的满意就是我的宗旨”活动。推行“窗口承诺,首问负责”的服务机制,推行共产党员示范岗和共产党员示范窗口活动,从局机关到部门、从领导到职工,制定了服务承诺并公开、公示,切实落实利民、为民措施。积极营造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片诚心办事,一声问好送行“四个一”的良好工作氛围。工作中,党员干部亮出身份,挂牌上岗,持证执法,亮证收费,树立了环保机关新形象,环保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环保工作
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深入开展环境宣教工作,切实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开展“科技活动周”、“6•5”世界环境日、环保执法检查、环保知识下乡、环保文艺下乡等宣传教育活动。印发环保法律法规4000本、环保便民手册6000本、散发各类宣传材料数十万份,并通过县人代会、县政协会及县四级干部会发放法规手册和便民手册1500余份;组织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开展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走进了学校、社区、农村、机关和企业活动,全县中小学环保教育课程开课率达100%,组织指导创建省级、市级绿色示范学校10余所。 严格执法,有序开展环保工作。我局每年对近百家重点工商企业进行现场监控,拟定建设项目跟踪管理方案,严查违法企业,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认真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污染纠纷受理率、调处率达、结案率达100%;每年采集4000多个有效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及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监控和防治全县水体、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坚决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的“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对新、改、扩建的项目一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了生产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经济效益低的建设项目落户石林;为对企业实施有效管理,我局摸清了全县排污企业底子,做到对排污企业排污状况心中有数,建立了重点排污企业名册。大力实施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环境监察措施,加大环境监察力度,通过监察监管,对企业贯彻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做到边调查、边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搞清楚企业的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积极引导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开展创建友好企业活动,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实现了达标排放;同时,加大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使县城餐饮业废水、油烟排放得到有序的管理。 在环保执法中,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企业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调研工作,通过调研,县人大代表及县政协委员提出了加强乡镇环保执法力度,落实乡镇环保执法人员的建议,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各乡镇企业办履行环境监察职能,落实了乡镇环保监察人员及其工作职责,使我县的环保工作执法力度得到了加强。 在实施环境管理中,我们经常面对压力和困难,但我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做到“服务好、管理好、监督好”的服务承诺。 在成立近八年的时间里,石林环保人履行着石林环境守护人的神圣职责,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监控和防治体系,为石林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做出了一定的贡献。2003年,石林县环保局被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2003年至2005年,连续被评为市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石林县环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县级先进党支部,2005年又被推荐为全国环保先进集体。 荣誉属于过去,奋斗铸就新的辉煌。今年,在“十一五”计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县委政府提出了“创建世界一流景区,打造国际旅游胜地。”实现石林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作为全省旅游发展重点县,我们将继续在省、市环保局、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同行业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大力推进环保工作,为石林旅游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我们将把追寻蓝天白云和碧水长清的脚步将迈得更坚定、更快,将石林的生态环境变得更加美好,让举世闻名的石林变得更秀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