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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法》确保饮用水安全
2006-6-13 11:18:24

江西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彭崑生

     依法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是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和水资源的永续利用,不断增强江西崛起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手段。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水污染防治法》在我省较好的贯彻实施,成效明显,水资源和水环境质量总体上保证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需要。

    水是任何其他物质无法替代的最重要的生命物质,饮用水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珍惜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保障。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每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党中央都要召开专门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对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讲话中指出“要抓紧解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在今年3月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又指出:“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吴邦国委员长去年在听取全国人大环资委汇报时强调:“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要突出重点,土地问题是一个重点,水资源问题也是一个重点,特别是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防治问题,要围绕这些重点问题开展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务必抓出成效。”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抓紧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工业和城市污染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建柱同志也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长黄智权同志在《关于2004年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活动中了解的主要问题情况汇报》上批示“一定要保护好赣江水资源,保护好我省绿水青山”。中央领导和省领导同志的这些指示,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具体化,对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在环境问题上,在水环境和饮用水安全问题上我们既要有近忧,又要有远虑,务必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和用好水资源,近几届省人大常委会从实际出发,做了大量工作。在立法和就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方面,先后制定和批准了《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南昌市赣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规,作出了《关于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的决议》,有的法规还做了多次修改。在监督方面,八届和九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在1997年和2001年开展了《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九届还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的执法检查。本届人大常委会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江西进行《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这次对《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从1995年起,省人大常委会已经连续11年将组织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纳入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其中有8年以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为活动主题。本届人大常委会从2004年起以“保护母亲河——赣江”为活动主题,每年突出一个重点专题,连续三年分别就水污染防治、林业生态建设(涵养水源)和水土保持开展调查研究和检查、视察工作。

     大家的汇报和这些年所做的工作情况说明,我们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那么,这些工作的实际效果如何,现在我省水资源、水污染状况究竟怎样,我们应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和判断。从刚才的汇报看,大家对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水环境形势严峻这点是有共识的。

     省人大常委会1997年、1999年、2001年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省执法检查的交换意见,得出的共同结论是:我省水污染形势严峻,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八年后的今天,我们分别听到的是:省环保局认为,全省水环境状况不容乐观,部分河段水环境污染相当严重。省水利厅认为,水污染日益加剧。这表明,大家对水污染总的形势估计和认识是一致的,就是“严峻”,只是对污染程度的认识有所区别。我认为,水污染问题由来已久,水污染形势严峻,主要是指饮用水安全面临严重威胁且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污水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而污染治理进展缓慢。现实情况是,2000和2004这两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分别为9.7和12亿吨, 2004年较2000年增长近20%。主要污染物如化学耗氧量(COD)2004年的排放量为45万吨,较2000年38.8万吨增长了13.7%。且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已超过工业废水的排放量,2004年工业废水约占总排量的46%,生活污水约占54%,主要污染物COD的排放量生活污水约占总排量的78%。虽然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城市生活污水的污染负荷比重越来越大,但全省污水处理率只有24.19%,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更少,才6.1%,在全国排第26位,列中部六省的最后一名。省政府确定,到今年底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应当达到45%,现在看来是难以实现。由于污水治理严重滞后,一些主要污染控制指标也难以完成“十五”计划,如化学耗氧量(COD)的控制指标是,到“十五”末期从年排38.8万吨削减至年排 35.2万吨,而至2004年不仅未减反增为45万吨。 

     二是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超过水环境容量。目前的情况是,氨氮的排放量2004年已达3.28万吨,排放量已超过了水环境容量,没有了环境剩余,也就是说今后不仅不能再向水体增排氨氮而且还要迅速削减。这就使经济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制约。

     三是重点水域、主要河流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不断增加,赣江、抚河饮用水源地达不到饮用水标准的频率较高,水质还存在继续下降的可能。据2004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全省八条主要河流污染由重到轻依次是抚河、袁河、萍水、赣江。全省劣V类的水质断面从2003年的6.6%增加到2004年的8.3%,抚河地表水断面达标率由2003年的61.6%下降到2004年的53.9%,赣江的劣V类水质断面由2000年的2.6%增加到2004年的15.4%,2004年赣江南昌段有54.5%的水质断面为劣V类。也就是说这些水体已经失去使用功能,成为有害的脏水,连农业灌溉都不行。该公报还公布,我省的重点水域鄱阳湖的污染也日趋严重,4个环境监测点位的水质V类和劣V类各占2个,其中有3个点达到了中度富营养化,水质已呈恶化趋势。

     饮用水的安全更令人担忧。据1996年至2003年的监测,这8年饮用水的达标情况是:赣州市的城区饮用水水源地2个监测断面,这8年都超标。萍乡市饮用水源地3个监测断面,有1个断面8年中7年超标,有2个断面6年超标。抚州市饮用水源地3个监测断面有7年超标。新余市饮用水源地1个监测断面近3年都超标。南昌市饮用水源地4个监测断面,有2个断面8年中有4年超标。有些市县如东乡等已出现水质性缺水危机,不少城市被迫采用江心取水办法以改善饮用水质量。按照法律规定,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是不得设排污口的,但全省78个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中至今仍有24个保护区有排污口,涉及7个设区市。因此在新余、萍乡、南昌、抚州、赣州等都出现了因水质污染而带来的饮水告急问题。如赣州市自来水一水厂取水口上游1500米的河段内有3个直径达3米的排污口,离取水口最近的不到300米。今年5月16日,也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离开江西的第二天,赣州钴钨公司向章江偷排大量高浓度工业废水,造成饮用水源地严重污染,致使全市城区停止供水一天,这是过去从未发生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报告了此事。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也很突出。据省水利厅的汇报,全省还有134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占农村总人口的40%,分布在101个县(市、区)。

     四是污染物的种类迅速增加,污染因子复杂,尤其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害加重。我们还应该看到,目前已形成点源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排放叠加、各种新旧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复合的态势,在社会消费转型中,各类新污染呈迅速上升的趋势,一些不易降解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对人类致病、致癌、致畸、致突变性的危害加重,在一些地方已严重影响到当地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是农村环境污染加剧,面源污染越来越突出。
     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养殖业的无序发展、工业污染不断向农村转移、生活污水排放量的不断增加等,许多农村地区环境污染在加剧,致使农村饮用水源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饮用水不安全因素增加,造成目前饮用水水质存在较多隐患,治理难度加大。

     总的看,在主要流域和部分地区,水污染已经呈现出从支流向干流延伸、从城市向农村蔓延、从地表向地下渗透的趋势,已经严重影响到饮用水安全,而且这种严峻形势,如果从1997年省人大常委会进行环保法执法检查算起,已经延续了八年。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污水的数量和污染物种类将不可避免地迅速增加,污染与发展、污染与治理的矛盾还会更加突出。如不采取坚决措施,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将日益突出,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危及到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特别是饮用水的安全是人的基本生存权利的保障,务必高度重视。我们大家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从实践“三个代表”,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高度,把防治水污染作为是自身事、眼前事、当代事,团结协作,治污为民,真正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

     要从法律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这两个方面,能够比较真实的反映出当前水环境、水污染和饮用水安全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找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提出严格执法、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建议,对下一步改善执法能有所帮助。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抽样调查、实地察看、剖析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在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经过认真深入研究分析,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总体要求是:依法促进保障江西水资源永续利用和饮用水安全,支持政府化解目前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突出问题,着重在“安全”问题上,首先是解决好受污染地区群众饮用水安全问题,真正把“让群众喝上放心水”这个首要任务落到实处,让广大人民群众不再为水愁。按照这个总体要求,要突出以下四个重点:

     一是工业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一些违法排污企业污水超标排放、偷排现象严重,所造成的水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工业污染已成为影响环境质量的一大“顽疾”。要支持环保、监察、经贸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治污的长效管理,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水平。

     二是城市污水处理滞后问题。城市污水处理率低,已经成为我省水环境始终得不到改善的重要症结,支持城建和发改委等部门加快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保证已建成的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

     三是重点污染查处不力问题。对自查、清查或检查出来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重点污染源和突出问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当地政府久拖不决的典型违法企业和违法案件的整治,加大查处力度。

     四是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着重在因化肥、农药使用不当、尤其是规模养殖无序发展造成的饮水安全问题。|

     针对水污染形势严峻的突出问题为饮用水安全问题,还要注意了解和分析、掌握以下情况: 

     一是地方政府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及实施情况;“十五”环境保护计划指标及各项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近五年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长(减少)情况及水质变化趋势。

     二是地方政府对本辖区水环境质量负责,依法行政,采取措施改善城乡居民饮用水条件,重点对饮用水源地污染集中整治,切实抓紧解决污染源的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的情况。这里包括6个方面:

    1、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及保护情况;
    2、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重点污染源实施治理、关停、搬迁计划的情况;
    3、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排污口及封拆、迁移情况;
    4、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情况;
    5、对不适合做饮用水源地的范围内的水厂、取水口是否作出调整计划及实施情况;
    6、建立和规范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报告制度和定期公布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取缔、关停“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情况;

     四是与法律法规相悖的地方土政策(如挂牌保护、不准进行环保执法检查等特殊规定)清理情况,对违法排污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查处情况。

     我们还要认真考虑为改善水环境和保障饮用水安全,要提出一些什么样的建设性建议。我省水环境的一个特点和优势就是水体的本底较好,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今天,我们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应体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公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发展为了人、发展依靠人、发展包括人、发展促进人的要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应该而且有条件不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同志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来江西检查,在寻乌的检查意见交换会上,蒋正华副委员长意味深长地说:“江西的水系是个相对封闭的水系,水质的好坏看鄱阳湖的水就知道了。目前鄱阳湖的水已从Ⅲ变成了Ⅳ类,希望江西通过一段时期的污染治理,比如说10年的治理,把鄱阳湖的水质从Ⅳ类再变回到Ⅲ类,那江西水污染防治工作就可以说做好了。”今年是执行“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现在各级政府都在研究拟定“十一五”计划和到2020年的远景规划,那么,能否考虑从江西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城乡饮水,统筹考虑水量水质,科学规划,从长计议,在一定的时期内比如说“十一五”期间或更长一些时间,从保护和治理两个方面落实措施,促使鄱阳湖主要入湖河流的各个控制断面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即达到和优于Ⅲ类标准,来保障还鄱阳湖一湖清水?也只有保证河流、湖泊不遭受严重污染的前提下,才能保障饮用水安全和鄱阳湖的清洁。在“十一五”计划期间,能不能做到不欠新帐,还点旧帐,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打下基础?要从执法检查的角度,把大家关心的这一国计民生的大事,对“十一五”计划有关水污染防治以及全省环保工作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是这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们实现江西在中部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做好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具有全局和长远意义。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依法执政的要求,增强法制观念,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讲求实效,认真负责地搞好这次执法检查,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为不断保护和增强江西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做出积极贡献。

二00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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