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筹措资金 扎实推进改革 为全省环保工作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省财政厅 (2006年9月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省财政筹措资金,推进改革,支持全省环保事业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努力加大资金和政策投入,支持我省环保事业的发展。“十五”期间,中央及省级财政累计投入32.7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达10.4亿元),用于我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实施污染防治项目。由于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各级环保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财政环保资金紧扣可持续发展这个主题,较好地贯彻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预期的成效。全省污染治理明显加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较好地处理了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在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环境形势基本稳定,全省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展望“十一五”,我们更加感到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从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由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尚未完全实现,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和资源开发的加快,全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只有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环保战略,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才能凭借有限的自然资源,推动经济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省级财政部门将不折不扣地贯彻好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有关决定,针对财政环保工作中的三大矛盾,努力抓好四项工作,为全省环保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大矛盾”,一是资金需要与资金可能的矛盾。由于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普遍滞后,县乡财政困难问题突出,财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保证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建设资金相对不足。与此同时,不少地方环境污染加剧,而环保管理能力、环境监测能力和环境监察能力薄弱,一些边远地区环保队伍缺乏执法装备,环境监测、调查取证、事故预警和快速应急反应等手段相对落后,资金供求矛盾突出。二是资金需求与资金筹措的矛盾。我省环保资金筹措一靠财政、二靠银行,融资渠道单一,社会参与程度低,制约了环保资金“蛋糕”的做大。同时,还存在争取中央支持不到位的情况。据我们了解,中央非常支持我省的各项重点环保项目,但由于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不具备获得中央支持的条件,使得原本就短缺的环保资金更加不足。三是资金缺乏与效益不高的矛盾。在环保资金相对不足的同时,还存在少数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加剧了资金供需矛盾。例如部分污染防治规划涉及面广、重点不突出,导致资金安排的统筹性不强,项目资金安排分散,效益不明显;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保障,进度缓慢,达不到预期目标;有一些用巨资兴建的污水处理设施,由于管理体制不顺等原因,财务状况不佳,直接影响了正常运行和技术改造,还有部分污水处理厂由于管网不配套,建成后处于“吃不饱”的状态,无法发挥预期效用。
针对上述三大矛盾,“十一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履行管理职能,努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为环保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是建立财政环保资金稳定投入机制。着眼于做大环保资金“蛋糕”,我们将本着“调整结构增加一块,争取中央支持一块,引导社会参与一块”的思路,形成多渠道的环保投入机制。“调整结构增加一块”,就是在财政收支矛盾较大的情况下,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挤出一块环保资金增量,加大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力度。其中,2007年省本级将把“九湖”治理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增加到1亿元,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加强环保工作的决心。“争取中央支持一块”,就是积极配合兄弟部门,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精选一批在地方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中居于关键地位,具有全局意义的项目,着力抓好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以高质量的工作成果争取中央支持。“引导社会参与一块”,就是大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环保专项资金、“九湖”专项治理资金、财政贴息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大环保资金市场化、公司化运作的力度,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
二是大力支持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十一五”期间,财政部门将着眼于避免再走“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引导发展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新型经济增长模式。在安排经济建设资金时,把发展符合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要求的产业和项目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对一些重大项目给予直接投资或者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通过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采取各种防治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同时,通过征收水资源费,提高矿产资源税等手段,增加资源型企业利用自然资源的成本,促使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三是积极推进有关管理体制的改革。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将已开征污水处理费城市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逐步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我们建议水价改革分两步走,五年完成,其中“十一五”头两年将征费标准提高到维持处理成本的水平,后三年进一步提高到有合理利润的水平。我们还将积极支持污水处理厂市场化改革进程,推动污水处理厂实现政企分开,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在市场运作中提高运营水平。目前作为事业单位管理的污水处理厂,可积极创造条件向企业化管理转制,转制前的有关收入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我们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生态补偿收费和生态破坏保证金制度,对群众反映突出、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和需要实行抢救性保护的区域开展补偿试点。
四是不断提高环保资金使用效益。在资金供求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我们应进一步突出重点、防止浪费、提高效益,实现成本的最小化和效益的最大化,使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我们将与环保部门一道,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和全省环保“十一五”规划,整合优化环保资金结构,突出保障好各项事关我省环保工作全局的重点工作,集中有限的资金办大事。我们还将在审计、环保等部门的支持下,加大环保专项资金及“九湖”治理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重点解决超概算、配套资金不落实、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
各位领导、同志们,“十一五”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省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保工作的决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围绕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支持发展循环经济,通过卓有成效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我省经济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