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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建设环境友好型新临沧
2006-9-11 10:56:08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建设环境友好型新临沧

临沧市副市长   刘俊友
(2006年9月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临沧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十五”环保工作情况

  “十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紧紧围绕“把临沧建成绿色园林大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线,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构建和谐社会新临沧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以生态市 (县、区、乡村)建设为载体,以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防治“两江”、“八城一镇”(澜沧江、怒江,七县一区及孟定镇)区域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环境人为破坏、治理恢复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督和提高管理能力为保障,通过思维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方法创新,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和人大、政协依法监督下的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全面实施“以市场为导向、以生产企业为主体的清洁生产;以达标为前提下的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各类保护区为支撑的陆地生态建设;以水资源保护为核心的流域治理;以“三村”建设为载体的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以生物资源开发为主的绿色产业;以污水、垃圾、烟尘和噪声为重点的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强化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管能力为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八项工程,强化“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思维方式;树立环境资源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牢记服务宗旨,进一步创新发展条件;力求更高标准,进一步创新落实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教育管理制度”五个创新,在人口增加、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的情况下,全市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地区有较大改善,为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以制糖业为重点,发展循环经济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和模式,批准了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导的《临沧市晶莹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着力推进制糖业循环经济发展,进而加快全市循环经济发展。二是正在组织编制《临沧市制糖业发展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规划》。通过积极争取,临沧市已被省环保局列为全省制糖业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区。三是指导临沧市晶莹糖业有限公司和凤糖集团做好“蔗糖—酒精联产废弃物生产有机肥项目”申报工作,并率先在耿马糖厂、营盘糖厂和永康糖厂建成推广应用。

  (二)以重污染源为重点,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一是以制糖、造纸、水泥、制酒、冶炼等行业为重点,投入15452万元资金完成了污染治理项目82个,使全市工业废水、废气的处理达标率和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分别由“九五”末的75.1%、90.1%和91.3%提高到81.2%、92%和95%。二是在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的同时,完成了临沧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实施。三是指导和督促“765”矿实施退役环境治理工程,进一步加强了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三)以流域治理为重点,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是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市主要水系河流水质保持良好,特别是城镇过境河流和主要纳污河流的水质逐年好转。全市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Ⅱ类水标准的断面占60%,水质符合Ⅲ类水标准的断面占10%,水质符合Ⅳ水标准的断面占10%,水质符合Ⅴ类水标准的断面占20%,达到水质功能要求的断面占70%,满足水环境功能区要求。二是加强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作。临沧市区主要生活饮用水源地中山水库水质良好,达到国家一级保护要求;所有乡镇饮用水源地中,达国家Ⅲ类水质标准,满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要求以内的占83.17%。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项目支撑”原则,积极组织编制和实施《澜沧江流域(临沧段)水污染综合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怒江水系南汀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垃圾处理场、小流域治理、生态保护建设等项目为重点,通过整合项目资源,将其做成能带动整个流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及国际组织支持。

  (四)以综合整治为重点,城镇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紧紧抓住临沧撤地设市的重大机遇,全面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从无到有,处置规模达28.1万吨。二是城镇建城区公共绿地面积达103公顷,建城区绿地率达16.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三是全市8县(区)县城及孟定镇空气环境质量均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四是认真开展了临沧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五)以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为重点,陆地生态功能明显增强。一是认真编制《临沧市生态功能区规划》和临翔区、云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县)规划以及16个生态示范乡(镇)规划,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工作。二是完成了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扩建和大雪山申报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全市共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5个,保护区总面积由“九五”末的24.93万公顷增加到25.4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10.19%增加到10.42%。三是实施了青山绿水、“三村”建设、退耕还林、环境净化能力建设、澜沧江防护林、农村小型公益林、绿色通道建设等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6.63%,比计划指标增加3.13%。四是加强小流域治理。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70.9平方公里,占省下达任务数的104.6%。

  (六)以“三村”建设为载体,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是开展了农村面源污染调查,制定了《临沧市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奠定了基础。二是大力推进沼气能源建设。全市共建成农村沼气池48410口,有效推进了广大农村减少薪柴消耗、科技推广应用、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在认真开展双江县应福养鸡场污染治理技术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有效防止畜禽养殖业所产生的污水及恶臭等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减少了农村面源污染。

  (七)以生态农业为重点,绿色产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一是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及基地建设。全市共有13家企业34个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认证基地达34万亩。二是进一步加强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不断提高了企业规范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实施了撒马坝生态农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了绿色产业比重,加快了绿色产业发展。

  (八)以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建设为重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在建立健全8县(区)环保机构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一是环境监测及科研能力不断提高。全市共争取到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资金282.7万元,环境监测装备水平较“九五”期间跃上了一个新台阶,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为环境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服务。二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三是加强辐射环境监管。理顺了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的管理体制,成立了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科、临沧市辐射环境与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站,启动了临沧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项目建设。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有以下七条经验。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是加快环保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加快环保工作发展的重要途径。三是严格依法行政,是加快环保工作发展的基本要求。四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是加快环保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五是党委政府重视,部门齐抓共管,公众积极参与,是加快环保工作发展的关键。六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的根本目的。七是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制定完备的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是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减少环境污染的有效措施。

  同时,我们认识到全市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主要面临着五个方面的挑战:一是在全市工业化进程中,老污染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新污染问题又接踵而至。二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环境问题日趋突出。三是农村立体、交叉、复合型污染不断加剧。四是在社会消费转型中,电子电器废物、机动车尾气等新型污染呈上升趋势。五是转基因产品、新化学物质产品、外来物种人为或自然侵入将对环境和健康带来更多的潜在风险。

  二、“十一五”环保工作计划

  “十一五”,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等精神,市委、市政府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研究和制定临沧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继续坚持“五个创新”,不断推进“八项工程”,努力实现温家宝总理提出的“三个转变”,加快全市环保工作发展,力争到2010年,100%的县级城镇及90%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二级保护区要求;所有县级城镇和国家口岸镇空气质量保持在二级标准以内;90%以上城镇过境河流水质控制在四类水体标准以内;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等污染物排放量保持在2005年水平(国家削减5%);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达90%;工业烟尘、粉尘排放达标率均达到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达95%;森林覆盖率达50%,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达11%;水土流失占国土面积控制在35%以内;农村集中式畜禽养殖污染综合利用率、农村新能源推广普及率分别达36%;建成生态示范县2个、生态示范乡镇30个、生态村300个;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80个。

  实现上述目标,全市将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制度。积极推进从项目环评到规划和战略环评的环评体系建设,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各级、各部门科学决策的主要内容和前提,进一步把好源头关,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

  (三)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以工业园区为平台,以制糖业为切入点,全面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努力实现“高投入向低投入、低产出向高产出、高消耗向低消耗、多排放向少排放、单一型向循环型、粗放型向集约型”经济发展模式转变。

  (四)加快环保产业发展。按照BOT(建设—运营—转让)、BOO (建设—运营—所有)、TOT(转让—运营—转让)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快环保产业发展。

  (五)倡导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制度,形成善待自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风尚;把生态文明贯穿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努力把临沧的资源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充分保护和挖掘临沧良好的生态环境潜能,推进临沧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六)完善环保政绩考核机制,切实落实环保责任。依托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积极探索“绿色”GDP核算方法,切实将环境保护指标要求纳入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从组织机制、管理制度和工作绩效上强化环境保护,严格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努力提高在发展中保护环境的能力,把经济增长指标同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进步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把“环境价值观”融入到各项工作中,落实到构建和谐社会上。

  (七)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新鲜空气、吃上放心食物、睡上安稳觉”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体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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