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迪庆州副州长 陈建国 (2006年9月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汇报迪庆州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级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通过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全面超额完成了“十五”计划的各项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全州环境质量始终保持良好状况。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做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发展。坚持落实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各项环境保护指标均控制在国家、省下达的指标以内。坚持每年召开人口、环境、资源座谈会,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人口、环境、资源发展相协调。通过大规模开展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义务植树等,使全州森林覆盖率达66.8%;生物多样性保护良好;主要饮水源和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相应功能标准,其中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地面水质量保持稳定,98%的饮用水源水质良好;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国家标准。
积极推进了生态环境建设。由于我州地处“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腹地,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有效开展“长防”、“长治”工作,实施“天保”工程、义务植树造林等生态工程。森林资源恢复和增长速度加快。全州森林覆盖率从1999年的65.4%上升到2005年的66.8%。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九五”期间的13.4%增加到“十五”期间的15%,累计完成退耕还林31.4万亩。与此同时,大力推广节能工程,几年来,共建设沼气池13622口,推广节柴灶36700眼,太阳能10200平方米,累计减少森林资源消耗37.6万立方米。
严格执行环境法规,依法加强环保工作。几年来,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使各项环境法规得到严格执行。一是认真做好全州境内各项开发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全州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率达100%。二是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早在1998年,州人民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在全州境内禁猎的公告》和《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法》等,并对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三是率先在全省开展“禁白”工作。2002年3月,州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塑料袋的通知》,草拟了《迪庆藏族自治州防治塑料废弃物污染环境管理条例》(草案)提交人大待审议通过。将“禁白”列入州长负责督办的十件实事之一。“禁白”工作成效明显,得到社会的好评。四是认真开展了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对迪庆州旅游景区沿线一批规模小、污染严重的9家企业采取“关、停、并、转”处理。部分污染特别严重的统一迁入工业园区,通过集中治理,成效显著。对香格里拉城区宾馆、酒店进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安装消烟除尘、消声设施。对辖区内在水电、矿山开发过程中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违法排污企业的进行了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破环生态环境的事件。由于各级政府环境专项治理措施有力,方法得当,五年来,全州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了62%,工业二氧化硫下降70%,工业粉尘下降80%,企业“三废”达标排放。
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资4062.2万元,建成香格里拉县日处理5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并做到管网配套。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园区、飞机场的污水处理系统相继投入运行。投资1750万元,建成了香格里拉垃圾处理厂,启动德钦县垃圾处理厂建设。各级环保机构得以落实,基层人员得到充实,率先实行了环境监管员制度。
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推出香格里拉国家公园—普达措等生态旅游景区。二是在“两江”流域大力发展种植业。核桃基地、红豆杉种植基地、干果基地、球根花卉基地、药材基地等五大农业生态基地建设初具规模。三是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藏秘干红干白等深受国内外消费者的欢迎。生态建设项目逐步实现了产业化,产业化又促进了生态建设的发展。
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得到加强,全民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开了环保进村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通过环保“四进”把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广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绿色学校”申报评定工作。开展“美在家庭”和迪庆水域保护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成立了梅里雪山环保文艺宣传队,通过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关心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经验表明,无论过去、现在、将来,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下原则:
一要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根据我州地处“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资源丰富、生态优美,生物多样性突出,同时生态又十分脆弱的特点。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特别在产业发展顺序上“优先开发生物业、大力开发水电业、有序开发旅游业、适度开发矿业”。在环境项目审批上,执行最严格的上限标准,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切实加强和提高。
二要始终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近几年我州经济社会实践证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经济效益为生态保护和社会建设提供物质力量,可以促进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实现,社会效益是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重要目的,生态效益则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环境不可缺少的保证。因此,必须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要始终坚持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是我州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经济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完全符合迪庆实际,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各位领导、同志们,迪庆经济社会发展历史已进入了关键时期,保护好我州的生态环境,实现跨越式发展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抓住大好机遇,以誓争一流的拼搏精神,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州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