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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2007-5-29 11:30:16
  2006年10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文),明确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普查的对象和内容、普查的时间安排、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的经费、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等5个方面的内容。详情各州(市),相关部门可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http://www.zhb.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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