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三次年度会议于2006年6月1日在昆明举行,来自“9+2”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环保部门的代表同聚一堂,共商环保合作大计。会议主办方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向参会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
高峰说,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它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十五”期间,云南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与其他各兄弟省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云南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借鉴各兄弟省区市的成功经验,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同时,通过举办这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与各兄弟省区市间的环保合作,尤其是环保科技、环保产业等方面的合作,努力建设好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共同保护好珠江。
在这次会上,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杨志强代表主席方向所有参会人员作年度工作报告,提出在今后一年的工作中,各方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确定的主要工作领域,以《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深化合作领域。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合作,开展生态省建设的交流与合作;以《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组织实施为突破口,推进各方污染治理工作、污染防治工作的合作;以区域合作为平台,提倡相邻省(区)双边多边合作,逐步建立跨行政区交界断面水质达标交接管理机制,制定跨省级行政区河流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快环境监测合作;继续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和环保产业领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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