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与专项规划

  2006年6月1日,泛珠江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主旨是继续推进泛珠江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落实第三次联席会议确定的需相关各方配合完成的工作事项,统筹“十一五”期间区域环境保护合作的重点工作。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以及来自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直属单位和珠江流域云南段的市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王建华局长主持,高峰副省长、杨朝飞司长和“9+2”省区环保部门负责人分别在会上发表讲话。会议还邀请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许振成研究员、国家环境规划院研究员张惠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委员会代主席黄蔓荭作专题发言。会议审议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年度工作报告》和《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讨论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年度工作重点。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两年来,在国家环保总局的指导下,在各省(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及广东省环保局的牵头协调下,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经过各省(区)携手推进,扎实工作,已做出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合作内容日益充实,合作领域进一步扩大,成效已初步显现: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合作得推进,流域和区域环保合作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环境监测合作有序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合作开始起步,环保科技与产业合作开局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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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泛珠三角区域产业差异明显,经济互补性强,发展潜力巨大,在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的不同以及历史的原因,泛珠三角区域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与国内其它区域相比,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一是区域内各省(区)经济往来密切,人文交融繁密,但自然空间形态差异很大;二是水资源总量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三是河流水系类型众多,河口地区水网密布,水系复杂;四是涉及港澳,多种管理体制并存;五是面向东南亚多国水陆口岸,外向发展机会多。然而,泛珠三角区域与全国其他区域一样,伴随着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区域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制约因素。

  为联手加强区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提高区域环境保护的整体水平,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互利共赢格局,实现区域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大框架下,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部门联手开展环境保护合作,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建立起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机制。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泛珠三角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和《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确保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取得成效,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专项规划(2005~2010年)》。

  ……详细报道请看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专项规划(2005~2010年)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简介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三次年度会议于2006年6月1日在昆明举行,来自“9+2”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环保部门的代表同聚一堂,共商环保合作大计。会议主办方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向参会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

  高峰说,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它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十五”期间,云南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与其他各兄弟省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云南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借鉴各兄弟省区市的成功经验,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同时,通过举办这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与各兄弟省区市间的环保合作,尤其是环保科技、环保产业等方面的合作,努力建设好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共同保护好珠江。

  在这次会上,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杨志强代表主席方向所有参会人员作年度工作报告,提出在今后一年的工作中,各方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确定的主要工作领域,以《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深化合作领域。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合作,开展生态省建设的交流与合作;以《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组织实施为突破口,推进各方污染治理工作、污染防治工作的合作;以区域合作为平台,提倡相邻省(区)双边多边合作,逐步建立跨行政区交界断面水质达标交接管理机制,制定跨省级行政区河流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快环境监测合作;继续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和环保产业领域合作。

  ……详细报道请看《泛珠三角区域代表昆明共商环保大计》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会场图片
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王建华局长主持会议
云南省副省长高峰讲话
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在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第三次联席会议上讲话
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杨朝飞司长讲话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文件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交流材料汇编
 

采取切实措施 控制污染排放总量
云南省环保局副局长 杨志强

饮用水安全问题为生命之水发出警报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 彭崑生
推进福建省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及试点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丛 澜
欧洲“近自然林业”与江西林业可持续发展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法规处 刘学艺
以民为本,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 石晶 朱建国 江剑平
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法》确保饮用水安全
江西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彭崑生
浅谈现阶段我省环保执法工作的突破口
湖南省环境监察总队 戴双玉
构建循环经济,提升科技环保
湖南省环保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常望霓
参加本次会议的部份代表
云南省环保局 王建华局长
广东省环保局 李 清局长
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环保署署长 赵德麟博士
福建省环保局 李在明局长
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委员会代主席 黄蔓荭女士
湖南省环保局 蒋益民局长
云南省环保局 杨志强副局长
江西省环保局 陈 荣副局长
贵州省环保局 贺士成副局长
四川省环保局 隋川成副局长
海南省环保局 陈志斌调研员
广西自治区环保局 魏雪莹副处长
广东省环保局 周国英处长
四川省环保局 邓晓钦副处长
广东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陈慧明副总工
广东省环保局 陈锐成处长
专家报告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许振成研究员
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委员会代主席 黄蔓荭
 
会议代表合影